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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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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8日6时许,尧都区贾得乡七里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事故造成1人死亡。经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侦查,当日17时成功告破。

9月28日6时17分,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“110”指挥中心指令称:在尧都区贾得乡七里村路段,有一人躺在道路中间,已无生命体征,请迅速处警。接到指令后,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,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,同时向上级领导作了情况报告。
“在现场看到一人躺在道路中间,已无生命体征,没有看见肇事车辆,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事故。”民警在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破预案,技术部门、治安部门多警联动,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勘查,同时提取了相关痕迹物证。为了尽快破案,大队民警兵分三路:一路沿着肇事车辆可能逃跑的路线对周边视频监控进行调取;一路沿着来车的方向走访寻找目击证人;另一路制作协查通告,并利用媒体平台、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发布,寻找线索。
很快,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及现场遗留车辆碎片比对,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。当日17时50分许,在尧都交警的强大压力下,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主动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。经讯问,何某某如实交代了驾驶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。据何某某供述,当天凌晨2时,何某某在贾得乡一朋友的门店吃饭,直至凌晨五点从门店出来驾车回家,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碰撞了一辆电动车,因感到害怕随即驾车逃离。何某某坦言,事后因看到协查通告后,实在承受不了心理压力最终选择主动投案自首。当民警告知何某某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后,他后悔不已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肇事逃逸的后果
非常严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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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很害怕,不知所措。然而有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人,而是心存侥幸,以为逃离现场就可以躲避处罚,事实上,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,肇事逃逸面临的处罚更加严重。
责任认定重
在交通事故中,肇事司机有时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,但如果逃逸,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,司机就可能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行政处罚重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记12分;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刑事责任重
根据《刑法》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肇事后逃逸的,属法定的加重情节,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如果伤者没有死亡,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,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,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,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,按《刑法》规定,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
发生事故后
一定不能选择逃逸
交通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
原标题:《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——尧都交警12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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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肇事 交通 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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