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,条约,司法协助,伊朗伊斯兰共和国,中华人民共和国]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》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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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受权发布)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》的决定
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》的决定
(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)
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:批准2016年1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》。
【编辑:田博群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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